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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基督宗教女性之教派/宗派對話——從歷史說起 - 時間
2018/6/23 - 地點
台北和平基督長老教會 - 與談主題
天主教篇 - 與談人
台灣天主教胚芽婦女關懷協會秘書長鄒逸蘭修女
胚芽協會的的經驗和努力過程
近年來在天主教會中,認定修女是平信徒,對於女性按立(晉鐸)的事情,教廷規定不准討論。事實卻是世界上不光是有討論,歐美有群婦女以此主題舉行會議,並且舉行按立,然後被踢出教會,所以是有差別的,性別問題是處處都在的,一直到現在。
之前花了很多時間,寫了一篇正式論文,已經出版。今天的演講內容是根據那個架構,也找到以前做的powerpoint,是配搭十年前舊聞,使用從過去挖出來的東西,把它們穿插起來。胚芽協會發展的幾個階段成為內文的架構,以及每個階段的反省與實踐;接著是一些反省,在天主教會和社會中的存在意義,在過程中遇到的困境和突破。
第一個階段:關懷者的自我教育
那是一九八零年代的事情。解嚴之前職工中心的女性工作人員就有請婦女新知的曹愛蘭來做自我教育,那時候在天主教會也相當禁忌。後來在1990年有一位聖神會的修女(裴德)及一位在俗團體的女教友(馬心慧),一起組織了「關懷人的婦女」,然後「關懷人的婦女」就邀請了在教會中作牧靈工作、社會工作或教育工作的人。差別是說以前在天主教會都是「婦女的關懷」或婦女什麼什麼的(women’s concern),此時強調的是婦女主動地去關懷,所以關懷議題不光是以婦女為對象。此團體發展成「天主教婦女反省團體」,參加的人也有幾位男性,有的神父也來幫忙支持。剛剛(前一位講者)提過1995年在北京的婦女會議是政府的會議,各國非政府組織的人也去,就被他們隔絕到北京外面距離一小時的懷柔(地名)。進入第二階段。
第二個階段:組織團體
那個時候在台灣還有在女修會會長聯合會成立一個婦女組,那兩個組的人,為了參與這個活動,形成了第三個組織,每個人各顯神通,想盡辦法去申請,給團體取了一個很模糊的名字;因為當時中共對天主教比較顧忌,如果叫做天主教什麼大概很難進得去,所以就叫做基督徒婦女反省團體什麼的。
我們自己拍了一個短短的錄影帶,想辦法要呈現台灣的老中青三代女性,只能找自己的人拍,然後配音 – 中文英文都自己配,很簡陋-因為經費有限。後來是有得到男女修會會長聯合會的一點資助。我們的申請也得到許可,在懷柔有了一個攤位,我是有拿到許可,可是後來不知道是因為工作還是修會發生什麼事情就沒有去成。別人去了,我們那個攤位還有二十幾個外國人來跟我們討論。
從那個會議回來之後,我們覺得這個熱情不能散掉,必須要成立工作室,要有一個固定聯絡的地方。進入第三個階段。
第三階段:成立工作室
我們看到一個跟長老教會很不一樣的地方就是:長老教會是從總會下來很有組織很有規模的推動,我們是自己從民間一點一點小小的努力。那時三個團體的人在一起說,我們要怎樣取個名字?我們當中很有影響力的一位瑪利諾會修女(柯德蘭),想到了聖經的兩位接生婆-她們用非暴力的方式去應付法老王,救了以色列的男嬰,她覺得這種精神很好。只是她提出這兩個名字的時候,大家都不知道她們是誰,雖然我們知道這個故事,但是同時呈現在歷史中,女人的名字與身分一直很容易被忽略,包含講聖經的時候就把她們的名字忽略掉了。
她這樣提出來,我們覺得很有意思,就刻意提出這兩個名字;可是這兩個名字怎麼湊成一個名字,所以就把她們的名字反覆唸來唸去,後來唸出相似的音就叫做胚芽,然後兩個人名字Shiphrah、Puah(出1:15~)的第一個字S P剛好讓中文跟英文對得起來(Sprout),所以這麼個名字真的是天主聖神的啟示。就叫做胚芽團體。
那個時候會長聯合會的正義和平組有一個小小的辦公室,男修會的主席他很認同我們這個理念,正義和平組也是他負責,就把正義和平組的小辦公室,大概只有這裏(會場)的三分之一,這個角落擺一張桌子,那個角落擺一張桌子,秘書上午是正義和平組的秘書,下午是胚芽的秘書,就這樣很簡單的開始。
第四階段:成立法人
開始有聯絡站以後辦很多活動,可是為了要不要成立法人大家就吵來吵去吵了五年。因為柯修女在南部的經驗是說,她另外一個團體成為法人以後有很多麻煩,因為成為法人有法人的要求,她拼命的反對,還有跟她走過那一段的人也拼命反對,但有的人贊成要,所以我們就繼續很熱鬧的辦活動,可是沒有法人的身分。後來家庭暴力防治法通過,已經預定要實施,我們決定要辦一個研討會,可是我們辦研習的時候缺乏一個正式身分,我們在中部的一個教會學校舉辦,變成那個教會學校請她們的老師家長員工來一起受訓,可是我們沒有辦法出名義,以她們的名義邀請、主辦。這樣子很奇怪,因為在會場人家也不知道我們是誰,然後她們對內容又完全不知道,因為是我們準備的、我們邀請的講者,所以要致詞…等等變得名不正言不順,我們就說這樣不行。然後我們也開始在外面辦活動,也是因為我們沒有身分,沒有辦法租場地、沒有辦法正式參與一些活動,我們才立案成為法人——這是第四個階段。
但如果有讀我們通訊的就知道,我們今年結束法人,我現在正在收拾辦公室,就快要搬清,就算結束法人,團體還是會繼續。其實因為一開始我們就沒有想要成為法人。
我們真的是小芽,我們成立協會已經走了11年了。第一階段時我們辦了很多活動。先是在桃園火車站遊行抗議滿街都是色情海報,然後中東戰爭的時候是婦女和平活動,後來用「亞太修女會議」的資料在全台灣辦活動,然後就是在「國際婦女年」的時候,這就是我們拍的錄影帶的事情。
第二階段有團體組織以後,就是我們前面從1990開始的那個團體,固定的在我們修院聚會,聚會了四、五年,到了1995年,光啟出版社的神父想要出一本關於婦女年的書,沒有資料,就跟我們要材料,所以我們就把那五年到處去辦活動、演講、投稿什麼的所有的東西整理起來,內容有十萬字,可是他只要五萬字,不要出厚書,所以就出了第一本書 – 就是《女性神學的台灣經驗》,那是台灣天主教會第一本講到女性的,從意識覺察的方式來看。然後我們把剩下的資料放在第二本書裡,所以第二本書的內容就比較雜,有的是很嚴肅,有的又寫得很淺,因為第二本書沒辦法出版,後來有一位修女跟主教很熟,就以主教團家庭委員會的名義出了,然後封面也是我們自己弄的,後來拿到台南去,教會公報的人說這樣的東西賣不出去 – 我們本來想在那邊賣,反正很多事情就是做得很簡陋,卻是一股熱情支持著我們。1995年的婦女年,也被主教團的聖職委員會邀請,去替神父們辦一個星期的教育活動,那個星期肯來參加的人是很有收穫很開心的。
成立工作室的第三階段時我們辦了很多活動,有神學研習,有催化員訓練,不定期的通訊,有教友生活專欄(教友生活是天主教的官方報紙),還有一個小小的圖書室,有聚會的教材;對外的行動有:彭婉如事件時去參加「女權火照夜路」的遊行,清大校園命案的時候,大家都是在關懷受害者,我們幾個細胞團體中的一組,就寫信給加害者,去鼓勵她、讓她能夠面對自己去改變。所以那個時候對外的東西比較多。然後也有去參加「東亞婦女論壇」,剛剛有說我們跟著長老會在做,我們沒那麼積極。還有一組是有男生的團體,他們開始辦「白絲帶運動」,白絲帶運動是1991年在加拿大開始的、「男性終止對女性的暴力」的運動。
那時候對外還有參加「女性博覽會」,亞洲主教團他們有一個婦女會議,那個邀請函被壓在主教的桌子上,沒有通知我們也沒有派代表參加,由於我們創立人之一的馬心慧小姐在亞洲主教團的婦女組也有認識人,她是負責教友委員會的,所以曉得這件事情,她就跑去跟主教說這個會議很重要,我們台灣要派人參加,所以主教就只好把信給我們,他們也派不出人就只好找我們,我們就去參加,參加第一屆之後就幫忙籌備第二屆。
那過程中,我們第一次辦全台灣大活動時用的是亞太修女會議的資料,後來亞太修女會議要在台灣舉辦的時候,我們變成主要的籌備單位。我們不是官方單位,因為官方沒有婦女單位,所以很多事情會轉到我們這裏來做。成立法人之後,我們會發送跟婦女、性別有關的文章、消息,跟教會有關的訊息,我們辦了不少講堂還有在各地成立細胞團體。
我們早期辦理家庭暴力防治活動,後來出版手冊 – 是1999年出版的;還有家庭暴力的防治卡,那是2003年出來的。這些是在政府推行之前做的,我們就開始有這些對外的出版和宣導。我們團體的特色用這一張象徵的圖來表示:我們那時候看到教會有很多婦女團體,左邊的教會服務、社會服務,是從傳統教會的信仰觀念來做,做一些愛德的工作。1980s到1990s的話,在社會上女性主義的論述與活動非常活躍,很多婦女團體從這個方面來進行;在女性神學方面,我們也知道說,是從女性主義的精神來看信仰、神學,當然有的時候又變得很理論,那胚芽就想辦法,不完全認同前面那幾種團體的時候,又結合那些團體的部份特性形成自己的東西,那當然就是一個很小的很邊緣的狀態。
至於我們比較持續的主題跟相關的活動:我們的通訊到今年4月出到100期,不過這在協會100期之前就曾不定期出過,後來就是很規律的雙月刊,家庭暴力防治剛剛講過,離婚關懷在我們剛開始談時,在教會內還是禁忌話題、都沒有人敢談,如果誰是分居或是離婚都只能偷偷摸摸,不然有的時候就會有人禁止她進教堂,這是非常不合理的,尤其如果是先生外遇跑出去,回來會打太太,雖然太太還是照教會的規矩過日子,卻被人家亂告狀,我們當時去關懷的是這一類的情形。然後也有請教授教會法的神父來講解,那時因為那位神父家裡有一位年長的女親戚,就是在大陸上(中國)受過這樣的苦,所以他很能瞭解、同理這種情形,這位老神父就跟大家講解教會法其實真的是怎樣;當然也還是有一些走後門的,或有些自相矛盾的部份啦。
我們後來把離婚關懷也出了冊子,婚姻跟家庭的主題就是一直前前後後,用了不同的方式在談。有一個細胞團體都是媽媽,會帶著小孩聚會,他們就很在乎自然生產,自己餵奶啊什麼的;就是說,我們有不同類型的細胞團體。那段墮胎爭議是在開始立法爭議時,婦女團體跟輔大生命倫理中心的艾神父對立-大家還記得那個爭議的強烈,兩邊都等著看:你們在哪一邊?我們花了很多功夫在討論(輔大組細胞團體有神學院或相關專業背景的成員),後來我們發現還有其他的東西需要考慮,不是說站這一邊或那一邊。所以我們就採取了第三邊,我們有自己另外的東西。從那個時起這些東西就斷斷續續出來。我們提醒的是:你教會光是指責女性墮胎是殺人,那你的教導裡頭有沒有看到說女性被我們有偏見的教導受到的影響?有的時候會有一些懷孕是有狀況的,譬如說教會在初期會一直強調有一個聖女是因為拒絕被強暴就被殺死了;那我們就問:你一直在教會裡頭教女性要順服,然後要發生性關係的時候女性是負責把關的要拒絕,這樣的教法女性已經習慣了順服,尤其是低自尊的,如果男性要求或是比較強硬一點,女性的自然反應根本反抗不過來,那你這個教導本身是有問題的,而且為什麼你只是教女生?應該教男生要尊重女性、不要去強迫她啦。
那還有就是,因為我們一直去參加婦女團體的一些相關教育活動或是討論,才發現很多台灣的墮胎也不都是青少女的墮胎,而是已婚婦女的墮胎,她懷的如果是女孩子的話,公公婆婆會強迫她墮胎。這個統計數字她們有。
所以我就說這些東西我們在教會的教導裡頭應該放進去,應該調整我們的教導(改變重男輕女的習慣想法),不只是罵婦女團體說妳們殺人,或是妳們只是愛享樂。所以我們是這樣的走法。然後教會的性騷擾、性侵害我們很早的時候就開始提了,2008年時我們發起跟每個主教聯繫,因為那時候台灣的法令已經出來好幾年了,各教區卻一直沒有動靜,已有收到通知說如果你們還沒有預防性騷擾的規則的時候,會受到罰款,所以我們就利用這個機會跟主教們說,需要做這個,我們就辦了預防性騷擾的講習,準備了一套材料是聖經的反省、生活的反省、法令的東西,用這樣的機會去推到每個教區,只有花蓮教區沒有辦成,那之後我們仍斷斷續續做。
像那個電影〈驚爆焦點〉,我們兩年前用它做神學反省,所以說是斷斷續續的作。另外「身體與靈修」比較是有談到月經、生產、更年期等等的東西。「積極非暴力」本來是說,我們用這個精神,可是團體內大家都不是真正了解什麼是「積極非暴力」,我們想辦法寫東西,好像大家不太容易了解、不太容易學習,就還是寫一些小故事,看說可以怎樣幫助人了解,所以從2006年開始斷斷續續寫小故事寫了幾十個。至於「生態女性神學」從1997開始。還有主日學教材、白絲帶運動…等。
我想我的幻燈片可能有給主持人一些誤導,因為那個就是離婚關懷研討會的專輯,那《墮胎?中止懷孕?》的是跟長老教會合辦的。然後這個是為了亞太修女會議在台灣舉辦的時候我們辦的,左邊手冊、中間文集,不過後來大家不太看就是了。右邊是輔大神學院為了亞太修女會議出的,這本書裏頭有不少胚芽成員大家寫的文章。那我們的相關會議與交流就直接講:亞洲主教團的婦女會議主教不告訴我們,我們自己去參加,後來一直被邀請去籌備。「華人婦女神學會議」就跟長老教會合作得很多,2002年我們大家一起去香港,回來之後林霓玲牧師、陳文珊、呂又慧(三人屬長老教會)、還有何麗霞(天主教友)我們五個人一直聚到2005在台灣舉辦,那個時候我們每個月定期聚會,還蠻有意思的。然後「宗教文化與性別倫理國際會議」那次有請我們幫忙,然後「亞洲天主教女神學人會議」是因為亞洲有基督宗教的女性的EATWOK(修正:應指亞洲婦女資源中心(Asian Women’s Resource Center for Culture and Theology, AWRC)),可是天主教有天主教的另外一些issue是還沒有碰到的,她們就開始組織這個集會,希望說對西方世界發聲。那亞太修女會議剛剛講過了。這個就是第一次亞洲女神學人會議後所出版 – 在何麗霞鼓勵下,我們兩人把離婚的東西寫了一篇論文,左邊是英文的右邊是德文的。這個是第二屆出的書,那個時候大家不太參加,葛修女有一篇文章,我寫的是台北市的公娼抗爭事件的神學反省,反正搞了很久很辛苦弄出來,寫得不怎麼好。不過就是這樣了。
那《婚不婚有理》也是跟長老教會和其他基督教派合辦的,也就是華人婦女神學會議在台灣辦的那一次出的文集。所以我不是學者啦,我給妳誤導了,這些是團體的東西,我拿出來給大家看一看,因為連胚芽的人大概都不一定知道有這些東西。這兩本主要是葉寶貴老師出版的文集。
然後這一篇是:雖然主教們不太在意,亞洲主教團會前會的時候,還是有辦一個這樣的論文發表會讓我們去討論以建言,我是唯一一個被邀請的女性,去講關於女性還有聖餐的事情。後來,就是社會變遷,稱呼兩性到性別,到這樣的狀態,胚芽的人很難再有什麼共識,因為對於性別少數或是相關事務,大家的經驗很不一樣,我們也很難參與什麼,所以後來還是繼續在辦神學靈修課程。然後這幾年想辦法用早年的十課講義做系列的避靜。我們對時事的回應,好像差距愈來愈大,我覺得我自己會關心的事情(比較邊緣)跟胚芽其他的人不同,似乎離他們生活比較遠,所以後來能夠做的愈來愈有限。我們團體的特異本質就是我們不夠學術也不夠草根,開始的時候比較有運動性,後來愈來愈變得靜態。我們也比較沒有能從本土文化的經驗來看,後來也沒有直接翻譯國外的東西,因為好像在我們教會這邊一般的人不太看得懂直接翻譯的女性神學的內容也沒興趣,我們就只能自己寫簡單的來用。我覺得比較有貢獻的是:在教會比較不敢談的東西,我們拿出來好好的討論,不打口水戰,我們就是做交談。
因為這樣我們很容易造成誤解。我們要求的重點是說,社會上很多問題也是出於大家習慣性的偏見,那我們要改變社會問題不是去改人家,要自己要先看到自己也有這些偏見而從自己改起,讓惡性循環從自己這關切斷,這個很不容易。然後大家就覺得缺乏具體看得見的行動,因為出去行動大家也不太能夠做的到;變得說,在日常生活改,那麼,日常生活的行動別人就看不見團體的。性別議題在普世教會的爭議在94、95期也有寫一些。後來我們也不想弄協會法人了啦。大家的共識是:轉變團體存在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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