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石素英

隨著最近發展胚胎基因編輯的技術發展,有國家正式通過胚胎基因編輯的技術,以及長期以來胚胎幹細胞的研究和醫療用途,引發教會的關注。這些都讓人必須回到聖經,重新找經文根據和對生命起源的解釋。以下是關於生命起始的經文紀錄:
詩篇139:13-16
我的肺腑是你所造的;我在母腹中,你已覆庇我。我要稱謝你,因我受造,奇妙可畏;你的作為奇妙,這是我心深知道的。我在暗中受造,在地的深處被聯絡;那時,我的形體並不向你隱藏。我未成形的體質,你的眼早已看見了;你所定的日子,我尚未度一日〔或譯:我被造的肢體尚未有其一〕,你都寫在你的冊上了。

路加福音1: 15 
他在主面前將要為大,淡酒濃酒都不喝,從母腹裡就被聖靈充滿了。

耶利米書1: 4-5
耶利米說,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我尚未將你造在母腹中,就已認識你;你未出母胎,我已將你分別為聖,派你作列國的先知。」

約伯記31: 15 
造我在腹中的,不也是造他嗎?將他與我摶在腹中的豈不是一位嗎?

士師記13: 7
卻對我說:你要懷孕生一個兒子,所以清酒濃酒都不可喝,一切不潔之物也不可吃;因為這孩子從出胎一直到死,必歸神作拿細耳人。
        Hartmut Kreß整理二十世紀神學家對生命起源的觀點主要有四:       

一、主張胚胎從受精以後就要受保護,1991年德國胚胎保護法案就如此主張。現今天主教也比較傾向這看法。此觀點也接近自然科學的看法,認為胚胎本身即有其自身基因身分和性情,逐漸發展成為完全的人。所以胚胎開端,即有積極的、潛在的人的形式。
       

二、 胚胎在兩週後就可以確定是否為雙胞胎,因為兩週後就不再發生如此的細胞分裂。循此,個體性成立的時間,應該以兩週為期。這個觀點提升個體性的看法,部分天主教神學家也持如此的觀點。2000年英國國會接納胚胎研究的時間定義(14天內),用於複製治療的條件,就是這項主張的代表。
       

三、腦部發展的觀點。主張胚胎大約七週以後,開始智識性的發育,成為精神和理性的存有,因此需要保護胚胎,這個看法以人的理性運作為人存在的核心。這是西方國家二元論的前提,高舉精神和理性。在這意義上,胚胎具有高度的保護價值,因為影響腦部發展,這些物質基礎和腦部發展提供精神和理性運轉的可能。
     

 四、主張生命始於出生和出生之後,屬於倫理歷史回顧的觀點。也是一種功利主義的看法,特別與第二種觀點最有衝突。主張生命始於胎兒出生之後,這樣的基準點,引導胚胎學新的思考方向,包括胚胎基因、胚胎的個體性相關內容,對於著床(Nidation)的看法直接與母體的環境條件,以及最早的身體成形相關議題,都產生影響。
       

胚胎基因、母體環境以及胚胎的發育過程,這些都與女性生命緊密相關,過去女性必須扮演新生命的載體,猶太傳統甚至認為胎兒未出母腹以前,是屬於母親的一部分,指出女性與胎兒生命的關聯,這個議題應該在女性團體的生命倫理、神學和生物科技面向提出來做科際整合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