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石素英

經文:創世紀38章

這一段文故事非常突兀,太違反常理,讓人讀完想忘記都很困難。從此塔瑪這女子的名字,想抹都抹不掉。

Tamar led to the Stake ( painting circa 1566-1567 by Jacopo Bassano )

雅各的兒子猶大離開父親,自己成家立業。他有三個兒子,分別是珥、俄南和示拉。猶大為珥娶一個媳婦名叫塔瑪,珥因為作惡事,上主取其性命。猶大讓俄南娶塔瑪,俄南因為不願意為珥立後嗣,得罪上主,上主取其性命。猶大怕示拉和塔瑪在一起,示拉也會死,就讓塔瑪回娘家住。一段時間,塔瑪知道猶大不會讓自己和示拉結婚,她就裝成妓女,從猶大懷孕,猶大非常生氣,命令要燒死塔瑪,塔瑪提出證據,她是從猶大懷了孕,猶大於是說,她比我更有理。塔瑪生下法勒斯和謝拉。

這一章穿插在約瑟被賣到埃及,和以色列家去埃及之間,如果故事有其重要性,主要應該在於猶大和塔瑪所生的兩個兒子法勒斯和謝拉,特別是法勒斯,他是耶穌族譜中的祖先。這個故事中,最引人注目的莫過於猶大所說的話,她比我更有理(或說她比我更有義)。根據申命記25: 5-6提到,兄弟間有人先死了,沒有留下子嗣,其遺孀不得與外族人結婚,死者的兄弟要盡兄弟的義務娶她;他們的長子要作已死兄弟的兒子,替他在以色列中立嗣。猶大失去長子珥,按照規定猶大讓俄南娶塔瑪,俄南也死了,兩個兒子都死了,塔瑪並沒有懷孕,猶大就讓塔瑪回娘家住。

在當時族長式社會,塔瑪可能無法說出珥和俄南所做的惡事,又不能老是住在娘家(當時社會中,嫁出去的女兒必須從夫或從子得到名分),才會喬裝成娼妓,從猶大懷孕。猶大對塔瑪的懷孕非常憤怒,判這不貞的婦女火刑。接著情節產生戲劇性的轉折,猶大後來承認自己就是犯罪的人,且有勇氣說出,塔瑪比自己更有理。塔瑪所生的兒子法勒斯,成為大衛王朝的祖先,猶大和塔瑪都名列在耶穌的族譜當中,成為信仰系譜中的重要人物(太1: 3)。猶大對真理和上帝的認識,勇於承認自己的錯誤,在經文中被彰顯出來,卻在教會的教導中被埋沒了。 

【禱告】神學家尼布爾的祈禱文       

神啊!求你賜我寧靜的心,去接受不能改變的事,求你賜給我信心和勇氣,去改變能改變的事,求你賜我智慧去分辨這兩者的不同,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