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石素英

經文:路加福音18: 1-8 

這一段經文中以窮苦的寡婦,面對雙重的打擊和困境,一方面是遇到自私的鄰舍,欺負這位寡婦,另一方面是遇到一位能力不足、不敬畏上主的法官,只圖自己的方便。             

此比喻接近第一世紀基督徒的處境,當時基督徒一方面受到猶太群體的壓力,另一方面受到羅馬希律王的不友善對待,因此常常被認為這個比喻有雙重的指涉。不管是寡婦或是初代的基督徒,他們的禱告是自己面對生活上、信仰上、靈性上嚴峻的考驗和壓力,具體而真實的困境,禱告和祈求幫助是其解決問題的唯一途徑。

 舊約先知書中,提到神的兒女受到壓迫,向上主禱告,神在時間滿足的時候,神會嚴厲懲罰邪惡之人的惡行,雖然不是很快執行,但是神的時間到了,即為其子民主持公道。  

上主的時間或稱為上主的主權臨到,人無法得知(徒17)。然而因為那位法官受不了寡婦至死方休的糾纏,或者因為害怕這個寡婦最終因為絕望,而豁出去地跟他拚了,勉為其難就審理寡婦的案件。一個苟且自私的法官,尚且因為要免去自己的麻煩,而接受那死纏不休的   婦女的申訴。我們在天上的父,關心我們的生活和需要,自然會聽我們的禱告,然而我們是否為自己的困境切切在上帝面前禱告,相信神會快快施行拯救。

舊約先知書中,提到神的兒女受到壓迫,向上主禱告,神在時間滿足的時候,神會嚴厲懲罰邪惡之人的惡行,雖然不是很快執行,但是神的時間到了,即為其子民主持公道。 

上主的時間或稱為上主的主權臨到,人無法得知(徒17)。然而因為那位法官受不了寡婦至死方休的糾纏,或者因為害怕這個寡婦最終因為絕望,而豁出去地跟他拚了,勉為其難就審理寡婦的案件。一個苟且自私的法官,尚且因為要免去自己的麻煩,而接受那死纏不休的   婦女的申訴。我們在天上的父,關心我們的生活和需要,自然會聽我們的禱告,然而我們是否為自己的困境切切在上帝面前禱告,相信神會快快施行拯救。